“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滕州市消费维权在行动

枣庄日报 2018-03-15 10:47 大字

本报讯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日前,记者从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滕州将举办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据了解,活动围绕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举办全市“消法”培训班、开展“消法”及主题宣传活动、印发3万份“消法”宣传单和手册、举行会场活动等,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 2017年,滕州市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3515件,其中咨询2122件、投诉1238件、举报155件,比上一年增加了760件。“随着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我们的监督也越来越严格。尤其是近年来职业打假现象大量增加,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往往要抽出大量的精力来应对职业打假团,影响了真正的投诉举报案件。”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道立对记者说:“为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工作效能,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多方调查研究,于去年8月20日制定出台了《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规范》,大大提高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大幅度降低了投诉举报中的不良现象,这在当时属全省首创。‘规范\’出台仅一个月,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事项41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45件,办结率同比增长了16个百分点。” “去年4月2日,李某到官桥镇郑庄村免费发给老人鸡蛋,借此宣传其代理的产品。第二天,购买了产品的3位70多岁老人心中后悔不迭,到官桥工商所要求退货。经工作人员多方寻找,终于找到经营人,为3位老人全额退款5360元。6月23日,大坞镇孟某某在单某某处购买驱虫药用于土豆驱虫,造成8万元的严重损失,经大坞工商所调解,单某某主动帮助孟某某销售土豆并愿意一次性赔偿36887元,孟某某承诺不发表对单某某不负责的宣传,双方和解。12月18日,我们受理了一起由齐鲁电视台跟踪采访的一起投诉,根据所反映的情况,由业务科室调查核实后成功调解。”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宋晓光告诉记者,“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规范\’要求,按消费者投诉内容再分类细化,积极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们在进一步做好自己工作的同时,也呼吁大家,不要轻信广告,要去有资质的正规商店消费,购物时认清商标、保留票据,以便出问题时维权。”颜道立对记者说。 (记者 赵宁 苗原 特约记者 郝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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