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资产变成了活资本 ——枣庄市“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李鲁 通讯员 林栋 “到过年的时候,你们再来,就能吃到新鲜好吃的西红柿了。”日前,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前于里村村民吕敬广对前来采访的记者高兴地说。 吕敬广想种植有机蔬菜提高收入,但因资金有缺口,一直没有办法实施。后来了解到可以拿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后,他立即向当地银行申请了2万元贷款。春节临近,他的西红柿大棚就要收获了,如果一切顺利,他的收入要比去年翻番。 “经营权可抵押担保,为农民开辟了一条融资绿色通道。”谈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吕敬广说:“真是遇上了好政策。” 据悉,2015年12月,枣庄市被列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其中,台儿庄区被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滕州市被确定为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枣庄市成为全省唯一同时开展农地、农房抵押贷款试点的地级市。 确权登记颁证是“两权”抵押贷款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台儿庄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率已达100%;滕州市宅基地使用权确权100%、颁证率88.12%,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率达到26.73%。他们还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构建了区(市)、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为及时有效处置抵押资产提供有力支撑。 在开展试点过程中,两区(市)积极鼓励和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目前,台儿庄、滕州辖区参与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分别达到4家和5家。台儿庄区建立了以农户“两权”为主要参数的“农户信息数据库”,为全区4.14万户农户建立了电子信用档案,创新推出以农地经营权为单一抵押物的“结对融”信贷模式,发挥村民之间的乡情优势和村组织的基层管理优势,目前累计为156位自愿结对的农户办理农地抵押贷款授信973万元。滕州市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农房贷”信贷品牌,抵押范围由乡镇营业房、商住两用房扩大到宅基地,受理范围不受城乡区域限制,抵押期限由原来的一年延长到三至五年,由一次性用信更改为“随用随贷、周转使用”。调整“两证齐全,发放贷款”的工作思路,创新“三方协议+家庭成员担保贷款”,没有确权颁证的农户,由银行评估,经银行、村委、农户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农民住房作为贷款抵押资产,追加其家庭成员作为担保人。 滕州市、台儿庄区由政府出资,分别落实600万元农房及500万元农地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入保险机制为“两权”抵押贷款融资增信。目前,滕州市发放了首笔“农房”保证保险贷款6万元,台儿庄区也发放首笔“农地”保证保险贷款10万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开展,有效盘活了农村土地和房屋资产,变死资产为活资本,破解了农村融资难问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良好作用。 家住滕州市官桥镇的徐权在当地经营水泥生意,信誉良好。2017年8月末,他想进一步扩大规模,申请贷款。徐权的父母在官桥镇驻地拥有两套临街营业房,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在了解情况后,银行工作人员积极向其推荐办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利率只相当于原担保贷款的1/2且相关手续及流程更为简便。 “我算了一下,房屋抵押贷款不但方便,利息还比以前的担保贷款省一半。贷款不到一周就办下来了,比一般贷款还快。”徐权拿着刚刚申请下来的80万贷款开心地说。 据悉,截至2017年11月末,台儿庄区农地抵押贷款规模达3.53亿元,累计为5.1万亩土地提供“农地”抵押贷款支持;滕州市农房抵押贷款达3.03亿元,累计为1462户农户提供“农房”融资贷款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贷款难、贷款贵”,主要原因在于农民或专业合作社缺少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或担保。通过试点,促进了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使农村产权由模糊化进入明晰化,并赋予了资本功能,满足了枣庄市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经营户对融资贷款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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