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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酒驾惹的祸 滕州一男子酒驾追尾大货不幸身亡

齐鲁晚报 2017-11-24 16:22 大字

齐鲁晚报枣庄11月22日讯(记者秦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大家张口就来的话,早已成为许多驾驶人开车遵守的准则,可是也总有一些驾驶人不把这句话当回事,依然我行我素。10月3日在滕州市鲍沟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原因就是驾驶员酒后驾驶。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10月3日21点20分左右在104国道滕州市鲍沟镇杨村路段,民警提供的现场照片来看,一辆小轿车和一辆货车相撞,车辆损坏严重,事故惨烈。据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王召军介绍,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轿车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轿车驾驶员侯某受伤严重,民警赶紧将侯某送往医院,但在去往医院的途中,侯某不幸身亡。

据悉,这次事故是由于后方行驶的小轿车撞到了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导致车毁人亡,但民警发现,这并不是一起意外发生的单方肇事事故。民警经过现场勘察和后期调查发现,轿车驾驶员侯某是饮酒后驾驶的机动车,而且是醉酒驾驶。大货车驾驶员卜某因为车辆故障,将车辆停靠在路边维修,但并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如果侯某没喝酒,或者卜某设置了警示标志,很有可能这件事就不会发生了。”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侯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所以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卜某在车辆停靠在路边时,没有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公安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时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安全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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