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滕州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可领“商保补贴”

枣庄日报 2017-07-20 10:28 大字

本报讯为支持家庭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日前,滕州市对辖区内家庭服务机构为职工购买商业综合保险的,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50%。

据悉,享受商业保险补贴的家庭服务机构经营主业应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从业人员指与上述家庭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家庭服务中介合同(协议)的人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基准险分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险按年缴费,投保基准价为每人每年120元。 (特约记者 陈琦)

新闻推荐

微山湖里好风光

本报记者 任秉文

滕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滕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