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 全市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受理点、代办点共计31处
本报枣庄12月5日讯(记者秦政)日前,记者从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的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12月1日是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全面启动日,为确保枣庄市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10月份提前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业务网点选址、现场布置、设备配备等多个方面,全面做好筹备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共在车管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公安机关基层单位,以及警邮合作、警保合作服务网点、机动车检验机构等,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受理点、代办点共计31处,形成网格化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的目的意义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实用的特点,成为广大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持续迅猛增长,但衍生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山东省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大省,在用电动自行车普遍超标,基数庞大,遍布城乡。统计数据表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象普遍,严重扰乱交通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今年1至7月份,山东省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4.2万余起,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2175起、死亡398人。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易发频发高发,无牌无证又导致“被盗后难破案、破案后难追赃、追赃后难返还”,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今年1至7月份,全省公安机关共接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报警近3万起,占盗窃案件总数的17.7%。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有助于加强交通安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有助于破解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系列难题、完善打击违法犯罪新机制新手段;有助于深化平安山东建设,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8年5月5日发布,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等工作。省公安厅积极行动,在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会签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并在淄博、泰安、德州等地先行试点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反映良好。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将对符合新旧标准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的设置过渡期,从而有效引导群众购买符合标准车辆,推动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进一步促进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发展。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关系千家万户,各级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以实际行动兑现承诺,服务于民。
二、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的主要政策
(一)登记管理的三种情形。本着“应挂尽挂、能挂尽挂”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对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或备案,主要分3种情形:
1.对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2.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3.对不符合以上两种规定情形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实施过渡期管理,初步确定过渡期为三年。其后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按照规定程序,进一步明确有效期限。
(二)免费办理登记挂牌。山东省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号牌制作费用由财政承担,严禁以任何形式增加群众负担,严禁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违规收费。
(三)号牌式样和发放规则。电动自行车号牌和临时号牌式样、规格、材质全省统一,编号均为7位数字。电动自行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字体和框线为白色;临时号牌,底色为白色,字体和框线为黑色。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使用全省统一的登记管理系统,按照业务办理顺序,依次生成号牌号码,确保发放公平公正。
三、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的便民措施
(一)推行“就近办、快捷办”。充分考虑群众需求,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原则,在车管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广布登记服务点。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在警邮合作、警保合作服务网点、机动车检验机构等设置登记代办点,最大限度延伸管理触角,形成网格化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二)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通过微信公众号全面对接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方便群众在线自助申领临时号牌,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提供现场发牌和邮寄号牌两种服务方式,供群众自主选择。
(三)推行“上门办、流动办”。提前对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外卖、快递等企业和单位,了解掌握车辆状况及挂牌需求,合理安排挂牌时间,积极提供上门服务,尽量避免业务积压。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作用,延伸登记服务触角,推行乡村流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枣庄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开展情况
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高度重视,在省公安厅交管局8月23日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视频培训会结束后,立即行动,成立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于8月24日(周六),一天时间内,连续召开了由公安交警、邮政、保险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筹备会、座谈会、现场研究会,传达全省培训会议精神,就业务试点场所的选址、场地布置、业务办理、社会宣传等工作集中开展安排部署。8月25日(周日),组织相关负责人、业务骨干及邮政、保险等部门负责人共13人,赴泰安考察学习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学习结束之后,连夜组织开展现场布置、设备配备,宣传资料设计印制等工作,切实保证了8月27日枣庄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工作在市中区顺利启动,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全面启动,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全面启动首日,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启动,交巡警支队在10月份提前开展了业务培训,利用近两周时间,以市中区试点为平台,通过以干代训的方式,组织对全市交警部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负责同志、业务骨干等,进行了轮流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业务网点选址、现场布置、设备配备等多个方面,全面做好筹备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在车管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公安机关基层单位,以及警邮合作、警保合作服务网点、机动车检验机构等,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受理点、代办点共计31处,真正延伸了管理触角,形成网格化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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