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扬尘污染行为 7家企业被罚28万元

枣庄晚报 2019-10-31 09:18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王龙飞)近日,记者从市中区生态环境局获悉,在今年全市开展的“保卫蓝天百日会战”工作中,该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7家企业均存在违反大气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共处罚金28万元。

据了解,枣庄市安兴水泥粉磨有限公司、枣庄市宏帝古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枣庄市永合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企业、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枣木高速公路项目部混凝土搅拌站、枣庄市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拌料站、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存在未设置集尘罩、集气罩,料仓密闭不严,物料露天堆放,车间附近有粉尘污染等扬尘污染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内容,根据规定,区生态环境局对7家企业分别处以行政处罚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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