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国旗 从大家做起

枣庄晚报 2019-10-29 11:24 大字

□孔浩(本报)

近日,《枣庄日报》开辟专栏,连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下简称《国旗法》),对《国旗法》知识进行普及,笔者认为很有必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理应了解并遵守《国旗法》,并自觉爱护国旗,维护国旗的尊严。

国旗是神圣的,我们每个人都有爱护国旗的责任与义务,都应该自觉地维护国旗的尊严。在什么场合悬挂国旗,如何升降国旗,在《国旗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却经常能看到有违《国旗法》的行为。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悬挂破损、褪色国旗的行为,以及倒挂国旗的行为。

今年国庆节期间,举国上下都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了表达心中的喜悦之情,市民争相悬挂国旗。一时间,家庭、店铺,甚至广告牌、车辆上,都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国旗。但近日笔者发现,因为风吹日晒,室外的很多国旗出现了破损、褪色的现象,却未能及时收起或更换。《国旗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国旗一旦破损、污损、褪色,理应及时进行更换。

商家和公民通过升挂国旗表达爱国之心的行为值得鼓励,但必须采取正确的方式。政府及公民团体在引导和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国旗升挂活动的同时,也应正确引导市民正确的悬挂方法,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国旗、国徽意识,让爱国主义意识扎根群众内心深处。同时,普通市民也应该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对错误悬挂国旗的情况及时指出,并督促相关方更正,从而共同维护国旗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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