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恶扬善树正气 扶危助困践初心 记市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傅晓燕

枣庄日报 2019-10-25 10:11 大字

本报记者 刘然

傅晓燕,现任市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枣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在从事审判工作的20年里,傅晓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对共和国法律的赤诚,诠释了司法为民和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

近年来,她两次荣立三等功,是枣庄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并先后被授予枣庄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枣庄市三八红旗手、枣庄市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2019年6月,她被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傅晓燕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都严把事实和法律关,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审理的一起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一案的判决书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二等奖;主审的市中区人民法院第一起涉黑案件,涉及罪名最多、证据最复杂;审理的枣庄市有重要影响的被告人武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卷宗多达123册……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她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严惩犯罪分子,保护善良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内设机构改革前,傅晓燕是市中区法院青少年法庭庭长。她认真学习研究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摸索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帮教措施,全力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她主动与枣庄学院心理学教授联系,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和个性化帮教;将圆桌法庭搬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既让罪错少年放下了心中的戒备和焦虑,又让整个庭审活动充满了说服力和感染力;推广判决书中附加法官寄语,对未成年被告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罪错少年勇于面对错误、改正错误……傅晓燕所做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新华社、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日报》都对这种特色审判模式进行了报道。

为给辖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傅晓燕主动联系辖区教育、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关爱明天”等系列普法宣传。在学校,她播放法制电影、邀请学生走进法院、组织模拟庭审;在社区,她将制作的《关爱女童》专题课件录制成视频,巡回宣讲120余场次;在乡村,她为留守儿童送上学习用品以及《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等普法图书1000余册……同时,她主动对接民政及其他社会公共资源,对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未成年子女及诉讼中其他生活贫困的未成年人,及时、优先、充分进行救助,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仅2018年就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0万元、小额爱心资助2万元。2018年底,她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期间,了解到该案被害人9岁的儿子被查出了白血病。她积极向市、区政法委汇报,申请到10万元司法救助金,并远赴天津送到孩子母亲手中,孩子母亲感激地称她“给了孩子第二次生命”。

傅晓燕深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政法干警,践行初心和使命,就要尽心尽力地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名当事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勤于自警自励,时常告诉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绝不可以用它谋取私利,更不能用它去做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廉洁纪律,工作以来,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因工作不当引发重大涉诉信访、重大舆情的情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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