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恶扬善树正气 扶危助困践初心 记市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傅晓燕
本报记者 刘振江
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傅晓燕从事法官工作20年来,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起,没有一起冤假错案。她先后荣获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市五一劳动奖章、市三八红旗手、枣庄好人、最美市中人等称号,近日又被评为省优秀共产党员。
用忠诚担当捍卫公平正义
2017年以来,傅晓燕主持审理了各类刑事案件317件,每一起案件,她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天理、国法、人情中反复衡量,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傅晓燕审理的被告人周某等九人犯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一案是全市首例网络犯罪案件,撰写的判决书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二等奖;审理的被告人王某某等十四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是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黑案件,涉及罪名最多、证据最为复杂;审理的被告人武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卷宗多达123册……面对繁重的审判工作,她以对党的事业、对群众的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勇挑重担、忘我工作,加班加点地阅卷、分析案情,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严惩犯罪分子,保护善良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用司法温情托起“折翼天使”
在担任青少年法庭庭长期间,傅晓燕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文化程度、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等不同情况,对症下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勇于面对错误、改正错误,有力促进了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为消除未成年人的恐惧感和抵触情绪,傅晓燕在落实圆桌审判方式的基础上,精心选择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庭审理案件,使整个庭审活动充满了说服力和感染力。一名未成年人开庭时适逢17岁生日,为教育感化当事人,傅晓燕买来生日蛋糕,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过了一个特殊的生日,当事人感动地流下了忏悔的眼泪,当即表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这种匠心独具、充满人文关怀的审判方式,被新华社、中国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用浓浓大爱帮扶弱势群体
法律不仅有力度、有威严,而且有温情、有感情。傅晓燕身怀对人民、对社会的挚爱之情,立足审判职能,精心打造“关爱明天”司法品牌,努力推动青少年司法维权工作。她主动与民政及其他社会公共资源对接,对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未成年子女及诉讼中其他生活贫困的未成年人,及时进行救助,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近年来,她相继为困难未成年人申请小额爱心基金救助50余人次,仅2018年就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0万元、小额爱心资助10人2万元。
2018年4月,傅晓燕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张某在车祸中不幸去世,当得知被害人9岁的儿子查出白血病时,她陷入了沉思,内心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在随后的日子里,她主动向院党组汇报案情,通过市、区委政法委为该儿童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0万元,并带领干警远赴天津医院,为孩子送去“救命钱”。事后,孩子的母亲李某热泪盈眶地说:“我去天津时,就带了2万块钱,我想着钱没了,孩子就认命了,没想到法官为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这是给了孩子第二次生命。”
“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是傅晓燕的座右铭。在工作中,她坚持不拿群众一分钱、不吃群众一口饭,工作以来没有接到过一起群众投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每一次她都能抵住诱惑,秉公执法,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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