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9年6月27日经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新闻推荐
新枣庄大讲堂专题报告会举行
本报讯8月8日上午,新枣庄大讲堂2019年第七期专题报告会在市政大厦举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玉波,市人大常...
枣庄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枣庄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