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禁不止”拷问市民基本素养
□戴忠群(本地)
近日,记者途经市中区胜利路高架桥时,发现桥下的道路被几辆非机动车和卖货的小摊占去一大半,在桥下的墙壁上贴着“禁止停车”的标志。(7月11日《枣庄晚报》)
明明“禁止停车”的大字赫然在列,大家却视若无睹,依然我行我素。“禁令”成了一纸空文,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禁止吸烟”,有人照样吞云吐雾;“不准随地吐痰”,有人“咳咳”几口;“禁止践踏草坪,攀折花木”,有人依然顺手牵羊,辣手摧花;“禁止乱倒垃圾”,有人“啪嗒”一声撂在那里 ;“不准翻越护栏”,有人从破损的空隙中钻过去……这些不文明行为应当摒弃,这些看似“小不点”的行为“集结”起来,有失市民基本素养。
公共场所张贴的标语提示或规章告示,有助于增进人们的道德意识与安全意识,有益于维护公共秩序与社会和谐,是很必要的。这些“禁令”的落实,小到反映一个人的教养水平、道德素质,大到可以成为映射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市民基本素养的“试金石”,不可小看。
公共场所的文明礼貌,一直是全社会所积极倡导的。在任何公共场所,公民都应做有道德、高素质、讲文明的人,文明秩序和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去建立和维护。同时,我们也应该从自身做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建设文明城市不容易,要将其毁掉却很简单。人人都提高文明素养,我们的城市会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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