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肇事逃逸上了禁驾“黑榜”

枣庄晚报 2019-03-20 10:55 大字

晚报讯 (记者 李佼)近日,枣庄市交巡警支队公布了因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被终生禁驾的4名人员情况,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受到警示教育,认识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根据禁驾的4人名单中显示,刘某某、邢某某、刘某某、姚某某均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据了解,这4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属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这4名因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新闻推荐

件件有落实 事事有回音 枣庄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本报讯枣庄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2018年,全市各级消费维权机构受理申诉、举报2932起;受理质监投诉举报、业务咨询458起;受理...

枣庄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枣庄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