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结了五年多今朝收到感谢信,省法院法官公正司法获当事人点赞

山东法制报 2019-03-01 14: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群)“我们的案件,由于高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各位法官认真负责审理,得以公平公正地判决。作为案件当事人,我们万分感激。”日前,省法院民一庭收到一份来自枣庄的感谢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与省法院2013年5月审结的一起案子有关。寄信的是枣庄市东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因一起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与某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形成诉讼。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东旭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某建设投资公司出地并办理一切手续,合作开发建设项目。之后,项目因未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等原因被停工整改。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合同效力以及某建设投资公司应否赔偿东旭房地产开发公司预期利益损失等问题。某建设投资公司已经办理了一部分合法手续,但在开发建设时,将土地用途由商业用地变为商住用地,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于土地用途的改变如何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在该案处理过程中,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曾多次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但因双方利益冲突较大,未能达成和解。最终,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并支持了东旭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赔偿预期利益损失等诉求。在判决书中,承办法官着重厘清了当事人的责任,在认定合同效力时,一并指出部分合法手续至起诉前仍未办理,是某建设投资公司根本违约所致,致使东旭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同时,承办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判决结果作出论证,增强文书说服力,努力使当事人胜败皆服。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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