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大事记

枣庄日报 2018-12-28 00:00 大字

●1979年至1982年,中央总结了税制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从组织上充实税务干部队伍,从实践上提出了税制改革的若干初步设想与实施步骤。

●1983年,我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

●1984年1月,枣庄市税务局成立,辖市企业分局和滕县、薛城、山亭、市中、峄城、台儿庄6个区(县)局;10月1日,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开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985~1990年,相继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建筑税、印花税、特别消费税。

●1991~1993年,再次调整若干税种,复合税制格局基本形成,全市工商税收收入65886.5万元。

●1994年,建立分税制体制,8月19日枣庄市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局)和枣庄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局)分设。

●2006年,为充分发挥税收调节职能,推进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我国在历史上首次彻底废止了农业税。

●2016年,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被增值税取代。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全国各省级税务局于6月15日同步举行挂牌仪式;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于7月5日挂牌成立,全市区(市)税务局于7月20日挂牌成立,枣庄市税收工作迈进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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