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取消26项政府部门证明事项

枣庄日报 2018-11-27 10:19 大字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公布了市政府部门即将取消的26项证明事项。。

在此次公布的目录中,台儿庄古城建筑物、构建物等确需维修、改建要求施工人员出具的从业经历证明,承包土地被征用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时需提交的土地征用证明,缴纳职工公积金贷款使用的收入证明,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时需提供的房产证明等被取消。

《通知》规定,对于取消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政府相关部门要抓紧启动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程序,简化事项和办理流程,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好取消证明事项的后续对接工作,加强对区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证明事项取消后,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调查、核对信息的要主动配合,及时反馈意见。

《通知》强调,按照“谁索要、谁清理”的原则,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各级机关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及时纠正和查处;对未及时纠正查处、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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