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严打恶意逃废金融债务 这13种人要在11月19日前履行偿债义务

齐鲁晚报 2018-10-24 05:33 大字

齐鲁晚报枣庄10月23日讯(记者韩微秦政)日前,记者获悉,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枣庄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通告》,将在枣庄全市对13种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通告显示,枣庄市将对13种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包括未经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以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恶意逃避、悬空金融债权的;通过关联交易或非正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隐藏、转移财产或无偿转让、明显低价转让财产,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虚假公证等方式逃废金融债务的;以多头开户、转户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金融机构对贷款的监督,致使金融机构贷款本息难以收回的;未经债权金融机构同意,擅自处置金融机构债权的抵(质)押物(权),损害金融债权的;为逃避偿债义务或担保责任,恶意为他人提供担保,影响其自身偿债能力,或无法律依据拒不履行担保义务的等。

同时,通告中表示,有包过企业(个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监察机关,通过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犯罪分子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不遵守同业规则、不讲职业道德、严重失职,造成金融债权损失的,纳入金融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由金融管理部门追究责任,将被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监察机关。

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参与、配合企业(个人)逃废金融债务的,按照行业内部惩戒规范实施处罚,并对市场准入进行限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同时,通告还敦促有关企业和个人摒弃不切实际的幻想,认清形势主动偿债。“当前,一些企业和个人意图趁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货款、核销呆账之机逃废债务,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呆账核销是金融机构内部账务的一种处理方式,账销但案存,并不能免除债务人的还款责任,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金融机构将穷尽一切手段追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而对于拖欠金融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凡在2018年11月19日前主动到金融机构归还贷款或落实有关还款事宜的,或向司法、监察机关投案自首,如实说明转移资产、隐匿资产、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从宽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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