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枣庄日报 2018-04-28 11:22 大字

一、毕业生报到(报到时间为毕业当年7月16日—10月15日)

1.离校前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的,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不需要回生源地人社部门报到。

2.离校未就业枣庄生源毕业生报到时,毕业生可到生源所在地现场实名制登记(现场报到),也可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登陆“枣庄大学生就业”微信平台进行实名制登记(网上报到);省外院校学生请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枣庄大学生就业”微信平台注册后,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党员相关证明等原件到户籍地人社部门网上账户激活,而后进行现场或网上实名登记(报到)。

二、二次派遣与改派手续的办理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以下简称“信息网”

二次派遣与改派手续的办理:二次派遣与改派坚持“网上签约、随到随办”的原则。毕业生在网上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签约与解约手续,到人社部门直接办理相关派遣与改派手续。

(一)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本市生源毕业生毕业之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派遣到生源地报到,在派遣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办理二次派遣手续。(派遣期为三年)

1.毕业生报到后,在枣庄落实接收单位的。(1)毕业生与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网上签约成功并经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网上鉴证;(2)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可从网上打印,必须盖章)到负责鉴证的同级人社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2.毕业生报到后,在省内其它地市落实接收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和接收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等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报到后,在省外或中央、省属单位落实接收单位的。(1)持“就业报到证”和与接收单位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须毕业生签字、接收单位盖章)或接收函等材料,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2)出省就业的省外院校毕业生,由市人社部门直接办理。

4.到市属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和省驻枣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二)调整改派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

1.枣庄范围内改派的。(1)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上解约,与新接收单位在“信息网”上签约,并经同级人社部门鉴证;(2)持报到证、身份证、原单位打印的解约证明、新单位打印的就业协议书,到就业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未完待续)

新闻推荐

山亭四措并举 推动“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深入开展

本报山亭讯近期,山亭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领导带头学习和开展调研周活动等四项措施,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深入开展。该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

枣庄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枣庄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