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三年房 过户手续没办下来 小区超出规划范围属历史遗留问题 需上报市政府审批核定
晚报讯 (记者 苏羽)“从今年3月份我就开始跑房屋的过户手续,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市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前前后后跑了有8次,一会儿缺这项材料,一会儿说少那项证明,硬是没办下来。”住在光明路附近某小区的今年77岁的市民郭先生说,3年前,家住东方四海小区的周先生从他手里买了该小区的一套房产,房子住了3年多,可房产证上的名字一直没改,周先生督促他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就为了这件事,他跑了半年也没把手续给办下来。
近日,在郭先生家中,记者看到他为了办理房屋过户而准备的所有手续,一两年前他还办理了那套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尽管现在都是不动产权证书,但是办理过户的工作人员说房产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可工作人员又说由于历史原因无法过户。”郭先生说。
至于什么样的历史原因,在能够办理房产证的前提下仍然出现过户难的情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以前房产交易时,只需考核房屋信息即可。现在则要看土地使用情况等信息,这就造成了部分小区建设时,超出规划范围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房屋无法过户。郭先生想要出售的位于东方四海小区的房子就属于此类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21日,枣庄市还专门出台了一项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属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了在2007年10月1日前建成的国有土地房屋可以销售,而郭先生的房屋则是在2009年建成,不在该文件范围内。
那么郭先生的房子如何办理过户手续?该负责人说:“像郭先生这样的小区在市中区比较多,得分批分次解决。这类小区建成后超出规划范围的,如果开发公司仍在,应由他们来承担出纳金;如果开发公司不在或自行解散的,这部分出纳金就得平摊到每一位业主身上。根据枣庄市出台的相关文件涉及2007年10月1日前建设的国有土地房屋,对于在这个时间后建成的小区出现超出规划范围的情况,我们需请示市国土资源局,再由他们上报市政府审批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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