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法院成功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西部法制报 2020-05-21 00:37 大字

本报讯(梁进联记者张建伟)近日,榆林市子洲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2020年4月7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向子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受理后,原告徐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该案系邻居之间因“出路”问题产生,双方之前并无矛盾,如果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不能调解处理,被告人李某刑满释放后,此纠纷可能留有“后遗症”,双方矛盾会产生激化。

于是,承办法官就民事赔偿问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开庭前,法官分头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疏导工作,但直至开庭时,被告人李某态度坚决,表示宁愿坐牢,也不愿意对受害人进行道歉及赔偿。办案法官并没有就此一判了之,而是不厌其烦地又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亲友进行调解。最终,使得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李某主动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徐某某各种损失共计67000元,徐某某也对李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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