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村有了“爱心超市”
本报通讯员叶春瑞摄影报道 12月21日,子洲县双湖峪街道办事处林场村首家“爱心超市”开始运营。
据了解,“爱心超市”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社会协同、百姓受益”的原则,商品由帮扶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捐赠,政府适当购买补充,存放在村一级的日常生活用品发放点。鼓励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活动,取得爱心积分卡,凭积分卡在“爱心超市”可兑换相应积分的物品。
该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爱心超市”将逐步覆盖所有贫困村,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图为群众在“爱心超市”领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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