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自导自演 15万骗走一套房 兴业警方破获这起涉嫌合同欺诈案,追回案款40万元

玉林晚报 2022-02-17 06:53 大字

犯罪嫌疑人陈某和钟某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黎颖 通讯员 陈卉)15万元就骗走一套房,这是怎么一回事?近日,兴业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破获了一起涉嫌合同欺诈的案件,2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该案涉案金额50万元,目前警方已经追回40万元。

房产中介“搞鬼”

15万骗走市民一套房

今年1月18日,兴业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张先生报警称,自己可能被房地产中介公司骗了,请求警方调查。

经询问得知,张先生在2021年7月初将玉林的一套商品房挂到58同城网上售卖。7月12日,一名自称是玉林市家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钟姓男子联系张先生称,有一客户看中了张先生的房子,想和张先生面谈。很快,钟某带来了一位“陈老板”。经过看房和洽谈后,“陈老板”表明出价65万元购买张先生的房子,并且可以马上签合同,但是因为手头紧,目前只能拿出15万元,希望张先生把房子先过户给他,等拿房子到银行贷款抵押后再把余款付完。张先生急着用钱,在钟某的建议和见证下,双方约定,张先生把房子先过户给“陈老板”, “陈老板”拿房子到银行贷款抵押,3个月内把剩余的50万元尾款全额付给张先生。如若3个月没有兑现承诺,则将先期付的15万元作为违约金归张先生所有,房子在违约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过户回给张先生。7月13日,张先生和“陈老板”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子过户给“陈老板”。

约定的3个月期限到了,可“陈老板”既没有支付50万元尾款,也没有把房子过户回给张先生。张先生开始着急了,不断催促“陈老板”,但“陈老板”总是各种推诿拖延。无奈之下,张先生拿着合同一纸诉状将“陈老板”告上法庭。同年12月22日,法庭判决“陈老板”连同利息在内再支付55万元给张先生。然而,即使张先生拿到法院判决书,“陈老板”依然无力支付。

警方破案

追回房屋抵押款40万元

冷静下来的张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今年1月18日,张先生到兴业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了案。听完张先生的陈述后,民警意识到,案件中的嫌疑人很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

经调查,民警发现“陈老板”陈某和钟某其实是一伙的,同属于玉林市家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陈某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钟某是陈某雇佣的员工。两人合伙以购房为幌子,在骗取张先生的不动产权证后,却因为自身信用问题,无法向银行贷款,于是将房子抵押给了私人,从中获利45万元,其中钟某分得12万元,其余33万元归陈某所有。目前,45万元已被两人还债或者高消费等挥霍殆尽。

1月20日上午,自知走投无路的陈某和钟某主动来到兴业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自首。据两人交代,去年3月,因为二手房生意不景气,两人在外均欠有上百万元的外债。为了缓解经济危机,两人开始合谋以“假购房真抵押”的方式骗取钱财。两人商议,由钟某以房产中介的角色到58同城或房产网等热门网站寻找卖家为作案目标,由陈某扮演买家与卖家商谈,在骗取对方的不动产权证后再拿去抵押借款挥霍。

经过兴业县警方多方努力,目前已经追缴回张先生房屋抵押款40万元,其余抵押款还在进一步追缴中。

近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和钟某因涉嫌合同欺诈罪被兴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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