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以实际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可馨 通讯员 胡冬静)2021年4月11日,兴业县政府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一批)》的线索问题。投诉人为兴业县沙塘镇新圩村石塘自然村村民梁某某,其养殖场粪污不能完全处理,有部分粪尿外溢,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镇政府要求其在两天内对养殖场进行整改。对镇政府分别于2021年1月、4月提出的整改要求,投诉人认为整改困难,未进行整改,要求政府指导整改。至发稿前,已经完成整改。
4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兴业县沙塘镇新圩村石塘自然村,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发现原养殖场已经搬迁,用于养殖的二层自建民房已经全部清理消毒完毕,猪栏也已经全部拆除。民房外的污粪池也已经用生石灰消毒后铲除,现场挖掘机正在对污粪池后的水塘淤泥进行清挖和转运。“以前天气热时,风一吹都是臭味,现在走近也没有味道了。”附近村民徐建容告诉记者。
为解决好养殖点整改的问题,兴业县政府组织农业农村部门、沙塘镇政府,针对梁某某养殖户反馈的问题和情况,因户施策,实地指导协助落实整改。兴业县沙塘镇干部主动作为,耐心细致做养殖户的工作,宣传政策。养殖户梁某某为扶贫退出户,2020年扶贫贷款在村子边上建设养殖点,他告诉记者:“工作组非常细致,还帮我协调,找到了沙塘镇永兴村的陈某恒养殖场作为转场养殖点。”养殖户梁某某养殖了13头母猪、23头中猪,通过基层干部政策宣传,他积极支持养殖点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工作组对原养殖点去养殖功能化和处置遗留粪污双管齐下,强力消除粪污污染及隐患。
记者还了解到,工作组积极帮助投诉人完善新养殖点设施,推动投诉人养殖方式转型升级。考虑到投诉人经济状况,镇政府出资为投诉人维修好了新养殖点的排污管道、纳污池,进一步完善了雨污分流设施,并对原露天的猪栏使用石棉瓦进行了盖棚密闭,新养殖点整体环境焕然一新,污染防治设施更加完善。“接下来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周边设施改建。”兴业县沙塘镇副镇长岑才说道。
同时,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人员对投诉人进行了生态养殖技术培训,手把手教学不冲水养殖、雨污分流、牲畜用水与污水分流、干清粪、粪便发酵和利用等养殖知识,强调做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为投诉人从传统养殖向生态养殖升级提供了极大助力。解决了养殖场污粪污染问题,附近村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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