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肇事 我能建议交警扣他名下两辆车吗?

玉林晚报 2020-11-19 07:08 大字

“我家房屋被一辆载满红砖的车辆压崩塌了,事情已过了10多天,现在肇事者还没找到。” 最近,家住兴业县卖酒镇的钟大爷遇上这样一件烦心事。

钟大爷向记者讲述,10月29日,一辆载满红砖的“后驱动”途经其家房屋时,突然失控撞了过来,导致其家房子墙体被撞破了两个大洞,梁柱受损。事发后,肇事者逃逸,钟大爷向警方报了案。交警前来查看后发现,该车为报废车,且肇事者名下还有两辆车,但是目前找不到肇事者。钟大爷索赔一事也就此搁浅。

“我能建议交警扣他的另两辆车吗?”钟大爷希望相关人士能为其解答此法律问题,帮助其早日解决赔偿问题。

记者向交警部门相关人士了解到,如果该事件已经确认肇事者身份以及肇事者负全责的事实,赔偿问题可以先由车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肇事者承担。由于该车为报废车,无法购买保险,赔偿责任只能由肇事者自行承担。交警部门为双方作出事故认定书后,可由交警部门帮助双方组织协商赔偿事宜,如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受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依法维权。

此外,现行法律规定,一人名下无论有多少车辆,均实行“多车一证”,一人只能有一本驾驶证,一证只有12分。驾驶报废车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被查处,交警部门将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对报废车进行强制报废,所以该肇事者将失去驾车资格,名下的两辆车辆自然不能供肇事者驾驶上路。

至于钟大爷提到的交警能否扣肇事者的另两辆车的问题,该人士释法称,交警部门只能对报废车进行处理,不会对该另外两辆车进行扣押处理。如果钟大爷赔偿诉请获法院支持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该两辆车可作为可执行财产供法院依法查扣,最终由法院通过车辆司法拍卖为钟大爷争取赔偿款。(记者 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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