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33名农民工 获司法救助金9万
执行法官给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10月23日下午,兴业县人民法院举行涉农民工工资暨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会,集中为33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90211元。
这33名困难申请执行人来自兴业当地两个工厂的农民工。莫某某等16名农民工于2015年期间在兴业县某纯典皮具工厂工作,该厂由许某志、王某开办,运转一段时间后因资金周转问题陷入了困境,开办者无力支付工人工资。伍某某等17名农民工在2019年期间到兴业县石南镇某制衣作坊工作,因该制衣作坊经营不善最终停止生产运营,经营者潘某为躲避债务逃往外地,下落不明,并拖欠了这些农民工400元到15000多元不等的工资。事发后,莫某某等16名农民工和伍某某等17名农民工先后向兴业县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两起案件经审理后,兴业县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因此陷入僵局之中。
鉴于此状况,兴业县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多方筹集执行救助金90211元,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申请人。此外,法院仍在继续加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一旦发现有财产,立即执行。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叶桂良 何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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