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10万不还 法官扣押汽车 在贵港停车场发现“老赖”汽车,兴业法官前往贵港对涉案车辆依法扣押
执行法官成功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
张某健向朋友借款10万元投资生意却一直不还,法院依法判决后,拒不履行义务,且抱着侥幸的心理躲避执行。近日,这起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我在贵港一个小区的停车场里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健名下的一辆丰田轿车。”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军急匆匆地拨打兴业县人民法院的电话说。“请你留在原地,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我们立即出警。”该院执行法官梁其东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贵港,对涉案车辆依法扣押。
在赶往贵港的途中,梁法官一方面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另一方面提前联系当地的交警部门协助。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看到小区停车场内果然停放着一辆丰田轿车,经核实,该车确是被执行人张某健名下的车辆,执行人员立即控制该车辆,并在附近等待被执行人张某健的出现,但张某健迟迟没有露面。
随后,执行人员拨通张某健的电话,张某健显得有些惊慌。还是找借口故意拖延时间不肯露面,法官在告知其相关的法律后果后,果断地扣押了该车辆,并协同贵港交警一起把车辆拖走。
据了解,2016年,博白县的张某健与兴业县的张某军均在贵港工作,两人是好朋友,张某健向张某军借款10万元投资生意,并立下了借条。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军多次催促,张某健却一直没有偿还的意思。无奈之下,张某军一纸诉状将张某健告上了法庭。该案经兴业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健应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给原告张某军。因张某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军向兴业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叶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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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兴业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