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消极应诉 法院依法判离婚 法官:消极应诉,说明对婚姻采取放任的态度,未对家庭进行积极挽救,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丈夫拒不答辩,也不到庭参加庭审,这婚能不能离?兴业县的覃女士在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心里颇为忐忑,她没有想到,在离婚诉讼中丈夫的消极应诉,并没有影响法院判决离婚。近日,在得知法院判决离婚的结果后,覃女士终于放下心来。
妻子起诉离婚 丈夫消极应诉
2011年初,覃女士与袁先生自由相识,两人于2013年2月生育一子,并于2016年2月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然而,在随后的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并于2017年3月分居至2019年。认为自己无法与丈夫再继续生活下去,覃女士随即以夫妻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向兴业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兴业县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依法向被告袁先生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文书,但对方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并没有理会。而且,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传票传唤,袁先生也没有到庭应诉。覃女士得知后很失望,她实在不愿意再维持这段婚姻,可丈夫如此态度,法院能判决离婚吗?覃女士心里没有底。
法官耐心疏导
案件顺利了结
了解到覃女士的真实意愿后,主办法官在庭审后致电袁先生,询问其对于离婚的态度。刚开始,袁先生并不配合,后来经过法官的再三疏导,袁先生的抵触情绪慢慢消退,并开口称儿子由其抚养,且覃女士愿意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即同意离婚。
最后,兴业法院认为,原、被告的婚姻关系虽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但婚后双方缺乏交流沟通,未能培养良好的夫妻感情。双方自2017年3月开始分居生活,期间甚少联系、来往,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原告起诉离婚后,被告未主动到庭应诉答辩,表明被告对原告起诉离婚持放任态度,进一步印证了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据此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法官释法:
在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就不能判决离婚吗?法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如果被告一方消极应诉,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作出最终判决。并且被告拒不到庭应诉,视为主动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从而在证据采信上对原告有利。在离婚诉讼中,面对原告的起诉离婚,不少被告存在误区——以为只要自己不到庭,法院就没办法判决离婚。其实不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或许婚姻可以挽救;但被告消极应诉,恰说明了被告对婚姻采取放任的态度,未对家庭进行积极挽救,法院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判决离婚。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徐小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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