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称大学生 设“温柔陷阱”骗女子三十五万 获刑七年罚金三万
本报兴业讯 在网上聊天或者网上交朋友时,必须谨慎小心,特别是在涉及金钱利益时,更不能轻视。近日,兴业县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一案。
2015年,黄某通过手机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肖某的微信。肖某同意后,双方成为微信好友。黄某虚构“梁小海”的身份与肖某进行聊天。经过两个多月的网络了解,双方约定在广东某地见面,并发生了关系。见面之后的第三天,“梁小海”当即以没有生活费为由要求肖某给他1000元。
至2018年6月份期间,“梁小海”与肖某以“老公”“老婆”互称,肖某不断陷入了“梁小海”设置的“温柔陷阱”。“梁小海”自称是在读大学生,有助学贷款未还,让肖某帮忙。后来,他又编造无钱交学费、研发太阳能产品缺资金、研发电子科技产品缺资金等理由,让肖某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现金、银行卡转账等方式,陆续骗取了被害人肖某35万元。
2018年6月底,肖某发信息给“梁小海”,其几天不回信息,肖某才感觉不对劲。由于“梁小海”之前点赞肖某侄子肖某杰的微信朋友圈,肖某便向其侄子说起此事。肖某从中了解到,侄子肖某杰与黄某是见过面的普通朋友,“梁小海”是黄某的网名,与肖某同属一个镇,根本没有上过大学,并且已经结婚,肖某这才知道自己被骗。
2018年7月10日,肖某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案发后,黄某于2018年12月2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骗取的钱款全部用于赌博,一分不剩,并承认自己的诈骗行为。
该案由兴业县公安局侦查结束,以被告人黄某涉嫌诈骗罪,向兴业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兴业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被告人黄某退赔违法所得35万元给肖某。(何 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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