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却“修”出新问题 部门提醒:要警惕售后维修陷阱

玉林日报 2019-08-29 07: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庞悦)送车去维修,因工作人员“技术操作不当”把车越修越坏,维修经营者却不认账,这让消费者很“受伤”。日前,兴业县市场监管局提醒,送汽车去维修要警惕部分不良商家的售后维修陷阱。

7月下旬,兴业消费者刘先生运输水泥的大货车因方向机漏油等问题,到离家较近的兴业县葵阳镇某某万佳汽车车身修理店维修。在修理过程中,由于该修理店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导致刘先生维修的货车驾驶室操作台线路烧毁无法启动货车,并损坏2台导航仪。刘先生认为是工作人员所为。而工作人员却声称,该修理均按照正常的修理规程操作,出现线路烧毁应是此款货车本身问题,不该由其负责。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刘先生因此向兴业县消委会投诉。

经兴业县消委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根据相关规定,汽车维修店与消费者刘先生建立了相应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汽车维修店对车子维修原问题虽解决,但引发新的维修问题,维修并没有到位,问题没有解决负有一定责任,应当承担相应补偿。最终,工作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宣讲和思想工作,促使维修店和消费者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该汽车车身维修店愿意提供车辆维修至其功能恢复原状,并为刘先生货车安装导航仪,刘先生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在此,兴业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汽车后要注意保留好车辆购车发票及汽车“三包”凭证,同时在汽车维修方面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掌握使用知识,车辆出现异常情况时,可初步了解车辆故障问题。维修前,可先通过网络对相关故障原因及处理方式进行搜寻了解,有条件时还可向专业人士咨询,同时对故障问题进行录像留证,对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案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车辆在保修期内时,应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过了保修期之后,应选择有资质、技术水平好的汽修企业,了解所选企业证照是否齐全、信誉度是否良好,以保证维修质量,要仔细了解修理项目、价格和维修后保修期等具体情况。

三是重书面约定,轻口头承诺。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将故障问题、修理原因、项目、价格、时限、配件生产商、修后保修期等具体事项用书面形式固定,防止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维修项目等行为。

四是如果维修时间较短,消费者最好全面跟踪维修过程,让车辆维修过程保持在自己有效的视线内。

五是维修后要及时检查,看被更换的配件是否该换,约定的项目是否按约定修理,是否达到修理效果,同时要将维修或者更换下的汽车零配件留存,并要求修理商出具发票、修理费用清单等书面凭证,以便事后维权。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与经营者协商、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司法途径等方式,及时、理性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闻推荐

狠抓招商引资 夯实投资底盘 兴业全力推动经济发展上新台阶

本报兴业讯柳钢兴业县熔剂基地一期年产160万吨氧化钙项目奠基仪式8月上旬在兴业县葵阳镇新材料产业园举行。据了解,该项目...

兴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兴业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