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市场监管局为群众挽回损失246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 耿永飞) 近日,记者从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7月底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绥德县金阳光小区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乱收费。接到举报后,该局迅速成立督办组,多次核查督促。截至11月8日,已为小区业主挽回经济损失246万余元。
据悉,陕西鹏越置业有限公司自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在为金阳光小区业主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时,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预收取了办理费用。该公司当时承诺,等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成后,对收取的费用予以长退短补,但业主却迟迟未收到退款。
绥德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多次与陕西鹏越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同时向业主询问了解情况。经过该局多次督促,该公司在金阳光二期物业办设点,从8月4日开始由专人负责办理退款业务,并公示了退款说明。截至11月8日,小区业主登记缴款房产665套,已退款房产484套,合计退款246万余元,剩余未拿到退款的业主仍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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