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兜底” 群众“有底” 榆林市实施兜底扶贫工作纪实

榆林日报 2018-09-19 09:28 大字

本报记者马蕊 见习记者马露露

今年以来,榆林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坚持“瞄准特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开展精准脱贫”的工作思路,通过健全完善低保救助、特困人群供养、医疗救助和“救急难”等社会保障救助措施,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救助“兜底网”,兜底政策像阳光一样普照到每个贫困家庭。

社保兜底:

让困难群众心里有底

今年64岁的雷福则,家住绥德县薛家河镇雷家坪村,无儿无女,无劳动能力。“像我这样的人,要是没有党的好政策,老了连口热水都喝不上呀!”雷福则感慨地说。根据兜底保障政策,村里将他纳入五保户,去年享受到了五保金5300元、养老金1440元,再加上产业配股分红2000元,总收入共达8740元,保障了他的基本生活。

为了提升群众满意度,榆林市出台一系列政策,以“兜底保障脱贫一批”为己任,综合运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民政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应急保障制度(救急难)等五种社会救助基本制度,对农村贫困群众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在吃、穿、住、医、教育等事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权益的五方面给予全面兜底保障。具体措施有:对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实施分类施保,畅通社会兜底“最后一公里”;创新“医养结合、集中供(托)养”模式,解决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障和健康扶贫;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成立了“榆林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开展关爱保护和儿童保障工作政策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

目前,榆林市共有社会救助对象24.3万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9.04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3.26%,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低保对象6.28万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29万人纳入建档立卡,医疗救助7.23万人,临时救助8.4万人。

医养结合:

走出兜底扶贫新路子

17年前,榆阳区马合镇补浪河村的刘宝元正值花样年华,不料一场感冒发烧竟引发了脊髓炎,导致他的胸部以下失去了知觉,完全失能,生活无法自理。“当时家人带着我在榆林、西安的各个大医院求医问诊,花了6万多元,都没有把病看好,大夫也表示无能为力。”刘宝元向记者倾诉曾经的无奈。

2016年12月,刘宝元通过榆阳区民政局甄别认定,入住榆林医专附属医院,次年6月又转入榆林高新医院,不仅让刘宝元每天都能吃上正点饭,还有专业的康复师为他做针灸理疗。

近年来,榆林市按照“以人为本”的救助理念,率先在榆林高新医院推出“医养结合、集中供(托)养”模式,对特困群体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其提供集中护理服务,实现生活照料和就医陪护相结合的供养目标,提高了特困供养人员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榆阳、靖边、定边、佳县等县区积极推进失能、半失能人员“医养结合、集中供(托)养”工作并进行了有效尝试,已取得初步成效,榆林市共收治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近1800名。

医疗兜底:

不让一个人因病掉队

今年40岁的李兴平,家住米脂县杨家沟镇李均沟村,既是本村的低保对象,也是贫困扶贫对象,25年前患有癫痫,又是肢体三级残疾人,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身体情况较差,常年吃药,也无经济收入来源,2016年6月份又检查出股骨头坏死。屋漏偏逢连阴雨,今年10月份,李兴平因在屋檐上晾晒红枣,失足从屋檐上摔下去,生命危在旦夕。

父母亲看着可怜的儿子,想着巨额的医疗费用,着急得失声痛哭,后来经过政府新农合报销后,他自付3万多元,民政的医疗救助给予2万元的救助。“政府的政策太好了,否则我的弟弟以后的生活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李兴平的哥哥告诉记者。

像李兴平这样的还有很多。张再芳是米脂县桃镇仁义山村村民,患脑血栓五六年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张再芳又查出患有心脏病、乳腺肿瘤等疾病,目前已经住院三次,经合疗报销、大病保险后,医疗救助共减免医疗费用32079元。

为全面落实民政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从2017年开始,榆林市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新农合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政府兜底救助“四重”医疗保障,享受70%的医疗救助和90%的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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