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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合疗改革注重日常管理

榆林日报 2010-10-14 13:03 大字

本报记者白永林报道绥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农民利益,形成制度健全、运转协调、服务规范、价格低廉的新农合管理和运行机制,3年为住院患者补偿基金4528.2万元。

突出政府行为,健全组织机构、制度。该县把建立、推行新农合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一次性配齐合疗办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设备、经费等,制定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违纪处罚办法》等37个管理文件和制度。

强化监管,规范服务。严把入院标准关、住院治疗关和出院报销关,共下发通报18期、核查通知42份,查出冒名顶替6人,未参合人员4人;查处虚假票据1张,总金额26348.39元,报付5819元。严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先后对84种药品进行了降价,手术费、麻醉费等下调了15%,接生费、B超检查费下调30%。为防止开单提成、药品回扣等现象,停用了醒脑静、中诺克迪、信立欣、天麻素等药品,让利患者89万元。各乡镇将外出务工人员花名报县合疗办备案,对务工人员的住院费用,按相关政策予以报付。投资19.4万元,为乡镇合疗办及卫生院配备电脑及打印、复印一体机40台,逐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网络监督体系,提高了新农合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畅通信访咨询渠道,落实三级公示制度。为方便农民群众,县合疗办向社会公示了咨询和举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各定点医院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新农合实施以来,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约4万次。四十铺镇暖泉沟村一参合农民,对40元以上药品自付表示不理解,卫生局、合疗办、乡镇政府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上门就新农合政策进行宣传和讲解,全家人对此很感动。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目前已有90%的行政村设立“新农合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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