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九年成被告 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本报讯(王帆)2019年12月2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李雅琴审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该案中,被告王某于2009年9月向某银行借款20万元用于购置房屋,借款期限为10年。次年,被告王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但是该银行对此并不知晓。2019年11月20日,该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并提出被告可以抵押房屋进行偿还。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李雅琴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发现,被告已经死亡,同时被告的亲属向法院提供了神木市公安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以及户籍证明。法官确认,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唯一的被告已经于2010年8月因车祸去世。由于该案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官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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