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公安打造“智慧法制”显成效
本报讯(温宏荣记者张建伟)2018年以来,神木市公安局积极打造以“智慧案管”为重点的“智慧法制”新亮点,健全完善刑事案件“五级流程办理、三个重点审查、一案一评清结”的“五三一”运行模式,厘清职责任务,不断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规范职责分工。神木市公安局坚持“执法生产线”和“质量监督线”两条“平行线”错位并行,进一步明晰侦查部门案件主办责任,与法制大队审核把关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侦查、审讯、案件提交审核等刑事执法流程,按照办案民警、专兼职法制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局领导“五级流程”进行审核审批。法制大队全面履行审核职能,从立案、强制措施、案件处理三个重点对刑事案件从程序、法律上进行审核把关,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办案单位与法制大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规范内部流转。神木市公安局建立了“两统一”系列工作机制,明确审核重点、运行程序、交接登记、审核时限等10余项运行标准,实行刑事案件过程管控,每起刑事案件受案后即进入管理系统,从警情分流、立案调查、审核审批到移送起诉、案件终结进行实时记录、全程留痕、跟踪管控,确保每起案件有源可溯、有迹可循,落地清结、规范处置。
规范“出口”管理。该局积极协调法院、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完善了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复议复核、检察建议处理及会商研判等制度,统一了执法标准和证据规格,杜绝了以往因沟通不畅导致不构成犯罪不批捕、法定不起诉、法院判无罪等情形的发生。
同时,该局进一步健全了法制民警随警作战机制,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法制大队提前介入,指导办案部门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加强对案件“入口”“出口”等重点环节的法律审核,既保证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用足用尽法律手段,又能够有效防止滥用刑事强制措施、冤假错案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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