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作 形成合力 扫黑除恶榆林在行动系列报道之二

榆林日报 2019-06-13 06:08 大字

本报见习记者 陈静仁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林市把扫黑除恶作为政治任务扎实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原则,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2018年,榆林市刑事报警下降20.6%、治安报警下降7.3%,榆林市社会治安满意率同比上升0.59个百分点,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公安机关:雷霆出击 守卫驼城平安

如今的榆林,在城区各大型商场、车站和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和横幅,不时吸引着过往的群众驻足。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这场全民战争的关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开展了进集镇、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场、进车站的“五进”宣传活动,通过陕北说书、面对面解答等宣传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同时,在车站、夜市等容易滋生黑恶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经常活动的场所,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墙报、板报,设立举报箱。充分利用辖区、街头、广场、商场、集贸市场、车站等场所LED屏、出租车宣传屏、公交车车载电视等,将扫黑除恶宣传事项具体化、最大化,确保宣传无死角。

在具体工作中,该局制定出台了《榆林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和《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工作机制》等18项工作制度,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职责分工,抽调33名精干警力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指导、督导榆林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了机构实体化、队伍专职化、台账规范化、工作常态化。先后遴选30名业务骨干组建了榆林市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抽调139名警力异地用警、专案攻坚,有效推动榆林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撒天网,出重拳。一场扫黑除恶的攻坚战,在驼城轰轰烈烈展开。截至目前,榆林市累计侦办涉黑涉恶案件52件,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1个,破获9类涉恶刑事案件17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4人,投案自首85人,查扣涉案资产1.83亿元,缴获枪支6把。

法院:利剑高悬 审判涉黑涉恶案件

“被告人赵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2018年9月14日,随着神木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传来的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榆林市法院首例涉恶案件依法宣判。

被告人赵某某、王某某等四人在神木市中鸡、大柳塔、店塔镇周边矿区路上通过一人开车逼迫大车减速,再使用另外一辆车主动与被害人所开车辆发生刮蹭,进而要求被害人赔偿的方式敲诈勒索往来大车司机,共计作案25起。神木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四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5年不等,并处罚金,作案工具雅阁牌小轿车和四部手机均予以没收,四被告人均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府谷县法院亦重拳出击,对曹某某等14人在府谷县境内敲诈勒索大车司机涉恶案件公开宣判。还有榆阳区一起因“套路贷”引发非法拘禁的案件、横山区一起横行村里的家庭式恶势力案件……这一起起案件的依法宣判彰显了榆林市法院系统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力促平安榆林建设的坚定决心。

“要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市中院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院党组会议、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题会等不同场合上强调,要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不人为拔高,不降格处理,确保把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榆林市各级法院把依法严惩与宽严相济、刑事辩护全覆盖等刑事政策相结合,通过上级法院派员现场监督指导、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提交审委会研究讨论等措施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截至目前,榆林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4件,审结21件,结案率87.50%,其中一审案件17件,二审案件4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重刑率26%,累计判处财产刑114.1万元。

检察院:强化监督 助力打“伞”破“网”

在合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役中,榆林市检察机关也不断加强同各级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打出了漂亮的“组合拳”。截至5月31日,榆林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7件107人,起诉19件54人。

在办案过程中,各级人民检察院严把案件“五关”,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量刑建议关,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不凑数、不拔高,坚持不放过一个,不错诉一个,检察长带头办案,依法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同时,严审细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各级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抓好责任落实,不断拓宽线索摸排途径和渠道,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合作,做好线索收集、研判、管理、移送等工作,切实将黑恶势力及“保护伞”连根拔起。同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过去办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千余件案件进行排查,发现并移送了一批涉黑涉恶线索。截至5月31日,共排查涉黑涉恶线索23条,已移送市扫黑办,其中可能涉及“保护伞”的线索有7条,同时移送市纪委监委。

此外,各级人民检察院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决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好立案监督,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不断促进专项斗争规范化,实现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精准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榆林市检察机关共立案监督1件,纠正涉黑涉恶案件漏捕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3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促进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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