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整改落实 榆林市开展环保专项督察

榆林日报 2018-11-08 09:31 大字

本报记者张三林报道 11月5日至6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榆林市成立五个督办组,分别对煤矿火烧区环境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兰炭升级改造、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散煤燃烧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加快推进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初步反馈的7个问题整改,全面梳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0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其中,第一督办组深入神木市和府谷县,对煤矿火烧区环境治理和工业园区“脏乱差”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督办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开会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府谷煤矿火烧区综合治理、府谷城区垃圾综合治理、神木柠条塔工业区环境卫生整治等情况。督办组要求,神木市和府谷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攻坚方案,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市县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和乡镇。特别是火烧区综合治理要提高环保标准,不达标的、没有手续的坚决不能开工,已经开工的要加强整改,确保环保设施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第二督办组就散煤燃烧综合整治推进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榆阳区、横山区政府和榆横工业园区进行专项督查,由点及面,全面掌握问题整改真实动态。

针对各自存在问题,督办组要求切实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好散煤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散煤治理工作目标。同时,要对本辖区冬季供暖情况全面摸排,逐户详细了解供暖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并对现有燃煤锅炉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责任书,确保拆改到位。此外,要按照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重点突破的原则,在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启动无烟煤禁烧工作。

第三督办组就兰炭产业升级改造及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推进落实情况,到榆阳区等地进行督查督办。目前,市政府已出台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意见,同时,市水务局正在编制《榆林市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规划方案》,神木市、榆阳区分别编制了《神木市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规划方案》和《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输配水系统工程总体方案》。督办组要求,要加快兰炭产业升级改造,将所有的炉型全部改造为单台设计能力年7.5万吨以上的内热直立炉,加大产业链延伸力度和环境保护力度,并引进可靠示范装置,同时,给予粉煤热解综合利用试验示范项目政府补贴,支持企业攻克粉煤热解技术并推动兰炭行业技术更新换代。

第四督办组到市工信局,就榆林市工业企业“散乱污”综合整治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办。据介绍,目前榆林市共排查出“散乱污”工业企业443户,已完成整治181户,正在整治262户。督办组要求,下一步,市工信局要建立健全台账,全面摸清底数,积极开展督查,抓好责任落实,继续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第五督办组就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整治及城区直排口取缔治理整改落实情况,对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开展督查。据督办组了解,榆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产生的渗滤液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城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榆溪河、榆阳河、沙河、芹河52个排污口收集处置工作全面完成,同时建成6个污水处理站;刘官寨、鱼河断面于今年5月份起水质提升为三类。督办组要求,相关部门要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健全完善运行和加药记录,杜绝污水直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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