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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老赖 建设诚信榆林》系列报道之一 一季度受理执行案件10321件榆林两级法院联合多部门打击“老赖”

华商报 2016-05-18 15:09 大字

5月11日,执勤交警将失信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查扣

开栏语

古人云:“人若无信不知其可”,讲诚信、守信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黏合剂和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石”。近年来,榆林市民事索赔诉讼及借贷诉讼案件众多,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的积案也不少,“执行难”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解决这一问题迫在眉睫。

从本周开始,《华商报·今日榆林》将推出“联合惩戒老赖,建设诚信榆林”栏目,通过讲述正能量的“还钱”故事,树立诚信典范和社会榜样,引导“老赖”积极偿债,破解“执行难”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合力,以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以执行成果取信于民,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华商报讯(记者 张云飞)5月16日下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近年来榆林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随着榆林经济社会发展放缓、民间借贷危机影响,榆林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呈激增态势,仅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321件,案件执行难度增大。为此,榆林市两级法院联合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坚决向执行难开刀。

执行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两难”问题突出

据悉,2014年、2015年、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数分别为11428件、22794件、10321件,特别是受民间借贷高发的影响,榆阳区、神木县法院案件执行难度不断增大,尤其今年以来,受理的执行案件数量呈激增态势,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的“两难”问题突出,被执行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的现象凸显。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艾晖介绍说,以民间借贷案件为例,在审理阶段就有30%以上的债务人逃避责任,不到庭应诉,在执行阶段有40%-50%的被执行人“跑路”,规避执行。而且无担保或有“担保”但担保无效、无抵押或抵押无效、无财产保全的执行案件增多。

“随着经济下行,煤矿、房地产市场低迷,以及民间借贷危机的集中爆发,一些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市值缩水,导致法院执行阶段评估拍卖中,被执行财产竞买人少或无人竞买。”艾晖说,以神木县法院为例,2013年至今,虽然已查封房产800余套,车辆300余辆,但目前只有少部分房产和车辆公开拍卖成交。

法院与交警部门联手 让被执行人无路可逃

5月11日上午,王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新建南路时,被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拦了下来,并当场控制了车辆和驾驶人,扣留了驾驶证。王某并未违反交通规则,怎么会被交警带走呢?原来王某因欠钱不还,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据了解,2015年6月26日,宋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该案的被告王某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无奈之下,原告宋某于2015年8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同年8月15日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宋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负担案件受理费1400元、申请执行费1440元;并告知王某逾期不履行法律义务会承担的法律后果。

可是,王某视法院的判决书、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为儿戏,仍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无果后查得其名下有一辆陕KA8648号牌小轿车,执行法官及时将协助扣押该车辆的文书材料报送至榆林市交警支队,并录入交警支队拦截系统进行查控。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扣押力度,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作开展协助查扣被查封车辆工作,出台了《关于协助扣留被查封机动车辆的实施意见》,交警通过先进的电子布控措施或在各类日常执法中对被查封车辆实施扣留并交法院处理。该《意见》的启动使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封告别“虚拟”时代,进入“实控”时代,是车辆查控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

截至目前,法院已将被执行人89辆车的信息录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拦截系统进行查控,成功扣押10辆车。

多部门合力打击“老赖”

让“老赖”寸步难行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有力推进法治榆林、诚信榆林建设,专门报请榆林市人大出台了《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通过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工作力度。“惩戒老赖,建设诚信榆林,我觉得必须出台地方性法规,有了法律保障今后的执行难工作将迎刃而解,同时也应建立奖惩制度,申请奖励基金,对于打击力度大的部门、惩戒老赖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守信公民予以奖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张新民说。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高原表示,为了全力打击抗拒、规避执行等行为,榆林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通告》,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从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行动中,除了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发布失信名单等常态化的强制执行措施外,榆林中院还采取了冻结老赖支付宝等网络虚拟账户、录入征信系统、锁定商事登记信息等强制执行措施,全力促进案件执行。

同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金融业、机场公安、交警支队、市不动产登记局等单位部门协作,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促使“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恢复民间借贷信用,给榆林经济发展提供诚信融资保障,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处处受益,违法失信寸步难行”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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