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拖欠维修费两年 神木房管办推责“临时工”华商报记者采访此事后,14469元维修费已支付
苏先生说他想尽办法,也没能讨回维修费华商报记者 李敏 摄
华商报讯(记者 李敏)近日,神木的苏先生向华商报反映称,神木县房管办一辆公车于2013年到他的店里维修,但万余元的维修费一直没付。神木县房管办主任刘玉峰回应,该笔维修费已被一名已被辞退的临时工司机报销了。华商报记者采访后,苏先生目前已经拿到维修费。
打过县长热线讨钱
据苏先生说,2013年10月1日,一名自称是神木县房管办工作人员的刘姓男子,开着一辆车牌为陕KC9551的黑色轿车来到他的修理厂维修发动机。他当时查看过行驶证,该车确为神木县房管办的公车。车修好后,刘某称因为是单位的车,所以需要先拿到发票到单位报销后才能给维修费。“维修费总共14469元,我当时想着公家的车应该没有问题,所以就先给开了发票,等他报销了再给我,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两年。”苏先生说,车开走后,他多次联系刘某,而刘某总以“单位没报下来”为由一直推脱。
直到今年年初,当苏先生再次找到刘某,而这时刘某称他已离开房管办,钱还没有报下来,让苏先生去找房管办要钱。无奈之下,苏先生找到了神木县房管办。“一名负责人承认车曾在我这里维修过,但说修理费已经报销了,让我找刘某要钱去。”苏先生说,刘某后来失去了联系,房管办又推责不管。为了讨要这笔钱,他甚至多次拨打县长热线,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维修费目前已收到
9月23日,华商报记者陪同苏先生来到神木县房管办询问此事。听到是为了索要汽车维修费一事,房管办主任刘玉峰大为光火地喊道:“就这么个破事还有完没完,刘某确实是我的司机,但他是临时工已经早就辞退了,那笔维修费早就报销了,这事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要钱去找刘某。”他还说,“如果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但这个破事不要再来烦我。”
对于刘玉峰的粗暴回应,苏先生十分气愤,“不管他们内部发生了什么问题,车是房管办的,维修费就应该他们支付。”苏先生表示,他将到法院起诉房管办来维权。
昨日,苏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华商报记者采访此事后第二天,神木县房管办工作人员以及刘某均与他联系,刘某随后送来所欠的14469元的车辆维修费,双方目前达成了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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