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榆林党纪政纪处分3760人
华商报讯(记者王健)7月2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纪委了解到,从2013年以来,榆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253件次,初核案件线索4536件次,立案3457件,结案3294件,党纪政纪处分3760人,移送司法机关98人。
据了解,榆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办理中央和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对十八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到位的信访问题,逐一排查、建立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
2013年以来,榆林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佳县危房改造项目验收组成员集体收受农村危房改造户贿赂案,涉案10人均已被司法判决,涉及纪检监察干部2人;查处了米脂县鸳鸯山村干部集体侵吞私分群众油气铺设管线占地补偿款29万多元一案,涉案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三人均已移送司法机关。
针对“小官大贪”,榆林市纪委重点查办了一批侵吞挪用专项资金、截留套取涉农资金、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农村土地违规流转、保障性住房骗购骗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和“红包”、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中“吃拿卡要”、基层干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据榆林市纪委的数据统计,自2013以来,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217件274人,审计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8件22人,纪检监察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62件92人。
在办案方式上,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重点案件“无查办”。对案情复杂、重大重要案件以及涉及跨行业部门、跨县区的案件,实行提级办理;对网络舆情反映、社会关注的焦点难点、媒体跟进报道的热点案件,实行直查快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对案情重大、涉刑涉法,社会危害和影响力较大的案件,实行联合查办,充分发挥力量互助、手段互补的作用。
据了解,十八大以来,提级办理了网络实名举报靖边县多名公务员收受贿赂一案,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直查快办了神木县16名领导干部集资建楼销售案;联合查办了榆林市政所原所长樊恩堂、副所长高广平、会计王飞贪污受贿案,已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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