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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十一五”初相比神木工业万元产值能耗降半

榆林日报 2010-09-07 13:08 大字

本报记者葛蕃 实习生李艳妮报道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神木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90.5万吨标煤,实现工业总产值312.4亿元,特别是万元产值能耗下降到1.25吨标准煤,与“十一五”初相比降低了54.8%,年均下降18%。而1—7月份,共减排二氧化硫8926.2吨、COD283.5吨,污染物排放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十一五”以来,神木县将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和主要抓手,按照中、省、市安排,制定出台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该县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和用能设备,对南郊火电厂、神木发电公司2户企业进行了技改,改为热电联产,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对神华阳光电力公司2台效率低、耗能高的汽轮机组进行了增容节能技术改造升级。

同时,该县还狠抓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县上充分发挥神木县是省级循环经济综合试点的这一优势,将神华阳光神木发电公司电厂等5户电力企业申报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为神木科兴特种水泥公司、神木金泰镁业化工和神木天柱水泥公司等企业进行了资源综合利用换证认证工作,于2009年建成金联粉煤灰制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通过技术改进,让县内的龙华、神兴和恒源电厂的原有燃煤锅炉,利用兰炭尾气改为燃气锅炉,既节约了原煤,又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还实现了资源循环综合利用。

今年,神木县还组建了煤炭、兰炭、电石三大集团,为产业发展规模化、节约化、绿色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该县还通过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激励、扶持企业进行节能技改,这些节能资金为神木县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在污染物排放方面,为确保省、市下达的减排目标实现,神木县将二氧化硫排放指标下达到具体企业,严格要求达标排放。同时,通过有效监督,确保神木县城和锦界2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高效稳定运行,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减排COD199.5吨。

目前,该县县城供水工程已建成通水,关闭搬迁了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污染源,水源地上游的重点企业污废水处理设施基本投运,实现了污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企业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85%,工业用水重复率达45%,矿井废水处理率达50%。

为了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神木县积极改善城区能源利用结构,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推进城市集中供热、供气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和推广使用清洁燃料车辆。在继续实施“蓝天工程”的基础上,推广使用无烟煤、焦炭、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加强对城市道路、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管,严格建筑施工材料和建筑垃圾的堆存管理秩序。并以“榆鹰行动”为契机,不断开展天然气管线、“两高一资”行业、兰炭行业、重金属污染企业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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