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严厉打击非法采煤 □拒不停采且开采价值5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
本报通讯员贺引忠报道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采煤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正常的煤炭资源开采秩序,日前,神木县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煤工作领导小组,严厉打击非法采煤行为。
该县对乡镇和部门工作不力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处。各涉煤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要自觉抵制并及时举报、制止非法采煤行为。各煤炭生产企业要组织人员成立护矿大队,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及时炸毁、掩埋矿井范围内的“黑口子”或“明盘”。凡在其井田范围内出现非法采煤行为且不举报、不制止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对没有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除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外,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开采且破坏煤炭资源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现场发现的非法采煤者、运输者和相关作业者,以及非法采煤点所在地村组负责人,一律进行询问调查。对非法采煤工具、设备以及煤产品依法扣押或没收;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该县还专门出台规定,坚决禁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非法采煤。一经发现,是领导的一律免职;是一般工作人员的,建议人事部门调离原工作单位;如组织或参与非法采煤行为2次以上的,一律开除公职。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成员及村党支部书记组织或参与非法采煤行为的,一经查实,扣除当年政府给予的村干部补贴。村民提供承包地供非法采煤使用的,责令土地承包人恢复农业生产用途,拒不恢复的,由村民委员会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新闻推荐
通过在煤炭、兰炭、电力、电石等4个能源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全县高能耗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循环利用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神木县——“腾笼换鸟”加快能源产业升级为提高能源...
神木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神木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