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振奋的312天
截至12月3日,榆林城区今年好于二级以上天数达312天,提前28天实现了去年全年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0天,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塞上榆林的天蓝了、水清了、大地也变得更绿了。
榆林环境的巨大变化,得益于社会民众的积极参与监督,也得益于经济运行活动中主体——生产企业的积极践行,更得益于政府运用行政手段的强力推进。
全方位深层次推进环境宣传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加强全民的环境宣传教育,形成了“五抓五落实”的工作思路。即:抓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中小学生、全民、环保工作者自身的环境宣传教育,把环保理念落实到综合决策、生产环节、教学过程、社会生活、环保工作的实践中。并在全社会叫响这样一个理念,即:不重视环保的政府是不清醒的政府、不重视环保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不重视环保的企业是没有希望的企业、不重视环保的公民是不文明的公民。
同时,依托新闻媒体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组织驻榆记者开展“迎奥运塞上环保风采行活动”和“迎国庆榆鹰行动塞上环保风采行活动”,开展以环保为内容的领导干部环保知识考试、文艺演出、演讲、书画展览、有奖征文、摄影大赛、环保志愿者宣誓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近3年来,全市共在新闻媒体发表环保方面的文章1000多篇,播出电视专题报道100多次。
榆林市还积极推进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目前,全市被中、省、市、县区命名的绿色文明单位国家级有4家、省级31家、市级99家、县区级120多家。2002年以来,榆林市环保局先后4次被陕西省环保厅评为“全省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后6次被榆林市“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委会评为全市“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先进集体,并被陕西省环保厅、教育厅评为“陕西省大、中、小学生走进社区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被国家环保部、教育部表彰命名为“全国绿色文明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今年11月份,省绿色文明创建活动评审组又对榆林市25家申报省级的绿色文明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整顿“两高一资”企业成效显著
在工业发展上,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浪费的“两高一资”企业 ,榆林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改变过去低、粗、小、全的生产模式,结合污染减排对60万吨以下的兰炭企业和30万吨以下的煤矿关停取缔,搬迁合并,重组整改,优化产业结构。
取缔了61家死灰复燃的小铁厂、泡花碱等企业,关闭了府谷振华铁厂等55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整顿兰炭产业工作中,通过“关小上大”的措施,关闭了年产60万吨以下的兰炭企业272户,淘汰产能2004万吨。腾出环境容量建设了资源循环、废物再利用的50多家大型兰炭企业,并延长产业链,走煤焦(兰炭)、电、电石、铁合金、金属镁一体化发展道路。拆除了18家治理无望、扰民严重的榆林闽光轧钢厂等18家企业的生产设施,搬迁了榆林造纸厂、府谷铁厂、神木县水泥厂等28家位于城市规划区的重污染企业,停产治理140多家火电、电石、铁合金等超标排污企业。该项工作受到省环保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蓝天工程”再创佳绩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榆林市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市区积极推进使用清洁能源、集中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城市绿化、河道整治、城区禁烧烟煤、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工程。2007年,榆林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榆林城区禁烧烟煤的通告》,2008年榆林城区禁烧烟煤的范围由原来的14平方公里扩大到74平方公里。截至目前,榆林城区632台锅炉中有590台用上了天然气燃料,42台锅炉用上了除尘装置,1000多家餐饮业全部改用天然气,100多家豆腐坊改用清洁燃料,仅此一项榆林城区每年省用烟煤27.24万吨。
在垃圾填埋场建设方面,2007年,榆林市在榆阳区青云乡大梁湾村建起了一处占地177.5亩的垃圾填埋场并投入使用,每年可处理垃圾750万吨。现在,不仅横山县建起了垃圾填埋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绥德、米脂的垃圾填埋场也正在建设中。
为保证榆林及周边地区医疗废弃物一次性无害化处理,2009年7月28日,位于榆阳区刘千河乡蔺家畔村的榆林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正式投入运营。
榆林市还对各县区城郊周围的工厂进行了搬迁,其中府谷县已将周围所有的铁合金、电石、水泥等企业全部搬进工业园区。
强势推进减排工作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污染减排目标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从制度上约束规范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结构减排。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切实做好兰炭产业调整整合工作的通知》《关于“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等文件,主要通过小兰炭企业、建材行业、小火电企业关闭减排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结构减排。
实施火电企业脱硫、污水处理建设,推进工程减排。截至目前,已建成榆林城区、神木县城、神府经济开发区、榆林经济开发区4个污水处理厂。对老电厂分批下达限期治理,采取循环硫化床喷钙或固硫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排放。3年来,全市累计新建脱硫装置58套,新增脱硫装机容量509.3万千瓦,占全市火电企业总装机容量的83%,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减排。到“十一五”末,全市生活污水处理总规模将达到15万吨/日、中水回用9.3万吨/日。定边、靖边采油区全部建成了含油废水回注站,全市26户化工、电力等重点企业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规模7.2万吨/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已建成脱硫设施的府谷清水川电厂、庙沟门电厂及国华锦能电厂、中电国华神木发电公司四大电厂,其脱硫设施运行正常。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关闭单机5万千瓦以下和单机10万千瓦以下且运行满20年的常规火电机组。今年以来,全市先后关停了神东电力公司自备电厂2台1.2万千瓦和神华阳光神木发电公司2台2.5万千瓦发电机组。
强化“三大体系”建设,落实管理减排。首先,实施污染监控体系。先后建成了无定河、秃尾河、窟野河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榆林城区建成了4个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同时,全市26家重点企业建成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装置58套。其次,实施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发现问题,坚决予以重处重罚,巩固减排成果。再次,建立减排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将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县区政府年度考核的重点,实行“一票否决”。“十一五”前3年,全市累计减排二氧化硫6.2万吨、化学需氧量0.23万吨,两项主要污染物分别下降1%和2.3%。其中,2008年,全市通过实施247个减排项目,累计减排二氧化硫2.337万吨、化学需氧量0.163万吨,同比下降1.52%和5.3%,两项指标自“十一五”以来首次实现双下降。万元GDP能耗由2.51吨标煤下降到了2.176吨标煤。今年上半年,全市可减排二氧化硫2.4338万吨,占全年任务的89.5%,减排化学需氧量0.151万吨,占全年任务的88.6%。
强化执法铁腕治污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工作,十分注重党的环保政策、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并注重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2009年5月,榆林当地新闻媒体发布了一则“重磅”消息,是榆林当地的一家龙头企业,因偶尔超标排放工业废水,被榆林市环保局处以重罚,罚款金额近百万元,这一处罚在企业界引起不小的震动。这只是榆林环保严格执法的具体案例之一。“心高、眼明、耳灵、嘴快、腿勤、手狠、身硬”是市委常委、副市长井剑萍对榆林环保执法人员的一贯要求。
近几年来,市上将投资上千万元的山西晨辉焦化厂等50多家不符合环保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驱逐出境,聘用有资质的公司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实施“一条龙”监督,严格执行项目“三同时”,严把环保设施运行关,对偷停偷排行为实行重处重罚,最高对企业的偷排行为开出了100万元的罚单。对屡查屡犯者采取断水、断电整改,与榆林市监察局联手互动,既查事又查人,先后挂牌督办100多家企业。特别是在近年来连续7年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4363人次,检查企业12910家次,先后关停了251家重污染企业、200家小煤矿,取缔小铁厂30家、小兰炭厂273家、土炼焦400多处、土炼油1000多处及91家死灰复燃的泡花碱、耐火材料、小白灰、小水泥等“五小企业”。断电整改79家电石、铁合金企业,挂牌督办100多家环保问题突出的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7家,限期治理了没有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全的653家企业。取缔了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10个,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排放口11个,清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2个,处理责任人30人,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800多家,罚款4000多万元。
2008年,榆林市环境监察支队被国家环保部等7部委授予“全国2003-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2009年以来,榆林市开展的环保专项执法“榆鹰行动”成效十分明显。该活动从4月份开始,历时7个月,为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截至12月3日,榆林城区今年好于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2天,提前28天实现了去年全年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塞上榆林的天蓝了、水清了、大地也变得更绿了……
本报通讯员李生伟 李瑞 穆冬梅
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左一)在省市领导陪同下,指导榆林市环保工作。
市环保局局长赵勇检查榆林城区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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