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同乘”出事故 大嫂告小叔求赔偿
本报讯(记者 黄剑红 通讯员 李海兰)家族祭祖,同宗小叔搭乘大嫂前行,没想到途中汽车发生侧翻,大嫂受伤住院。因医疗费问题,大嫂将小叔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因“好意同乘”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某是侯某的同宗大嫂。一次家族祭祖,侯某驾驶小汽车搭乘黄某前行,途中不慎发生侧翻,黄某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黄某于2021年10月12日将侯某诉至容县人民法院,要求侯某进行事故责任赔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开展阅卷工作,初步了解案情。黄某年龄较大,受伤较为严重,其申请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黄某构成伤残;侯某则因“好意同乘”却被诉到法院而感到不满。
考虑到黄某是侯某同宗大嫂,本着促进家庭和谐、家族关系和睦的原则,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联系,争取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法官不断给双方当事人释法和说理,最终,双方决意不再过多计较,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黄某就赔偿金额予以让步,侯某则愿意当场赔偿黄某6万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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