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 “四个监督”保障脱贫攻坚质效

玉林日报 2019-08-19 06: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覃苾茜 黄媚)今年以来,容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实现“四个监督”同向发力,织密织牢扶贫领域“监督网”,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纪律监督。该县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直面问题压实责任”谈心活动,压紧压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动日常监督、常态监督、全面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年“清风行动”,创新开展“4+3”精准整治行动。注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截至目前,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就扶贫领域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607人次。

深化监察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已查办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警醒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综合效果。通过查处扶贫领域中的个体问题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发出监察建议书,促进共性问题的解决。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监察建议7份,反馈问题33条,提出工作建议33条。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线索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形成同向发力的监督大格局。同时,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线监督,督促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扛起监管职责,加强对帮扶责任落实、扶贫项目分配管理、资金拨付监管、项目验收等全程监督,切实增强派驻监督质效。1至7月,全县18家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持续发力,立案36件,同比增长5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

高悬巡察监督“利剑”。将扶贫领域问题纳入巡察重点,采取常规巡察及“巡镇带村”延伸巡察、提级巡察、专项巡察等多种巡察方式,优先巡察脱贫攻坚相关部门和贫困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两个责任”落实等问题,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在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的责任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巡察有扶贫项目的县直单位13个,34个贫困村,通过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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