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姐妹有份 兄弟却强占多年不给 容县法院成功执结该起“硬骨头”物权纠纷案
砌墙分割
因父母遗留下的一处房产,兄妹6人对簿公堂,法院判决生效后,三兄弟占用1楼铺面多年,一直不肯交出属于三姐妹的铺面份额。7月25日,容县人民法院对容州镇南大街该起物权纠纷案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容县人大代表、交警、妇联、司法所、派出所、社区等单位派出代表在执行现场见证并监督执行。
三兄弟占1楼铺面多年三姐妹申请砌墙分割
本案的申请执行人韦某平三姐妹与被执行人韦某等三人系同胞兄弟姐妹。2007年,三姐妹诉至法院要求对容州镇南大街一处房地产进行明析产权。对于该处7层高的房产,他们的母亲在世时做了一份公证遗嘱:2-7层,每个女子一层,1楼的铺面6子女也各占一定份额。这6兄妹的争议落在1楼铺面的分割上,三兄弟对母亲这份公证遗嘱不认可,认为1楼铺面三姐妹无份。
容县法院查明事实后,对双方各自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作出判决,韦某三兄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玉林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但韦某三兄弟并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直占用着1楼铺面,本来占有份额的韦某平三姐妹却无法使用1楼铺面。
2011年1月,韦某平三姐妹申请容县法院强制执行,在房屋的一层楼面里砌设一幅长8米、宽12厘米、高4米的单元墙体,对铺面进行分割,但砌设的墙体当晚就被人推倒了。
法院再次强制执行将房屋交付三姐妹使用
事隔8年后,今年6月,韦某平三姐妹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接到该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看,了解执行的实际情况,同时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执行法官同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但韦某三兄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为了啃下这个“硬骨头”,7月25日,容县法院副院长陆欢亲临执行一线指挥,该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出动,法警大队抽出精干法警力量积极配合,同时邀请人大、妇联、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以及社区干部到现场监督执行。
上午8时45分,容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到达现场,法警在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随着陆副院长一声令下,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起初,在场的被执行人韦某等对此表示不满,执行法官现场做他们的释法说理工作,最终他们配合法院的执行。
10时许,在双方当事人在场,并最大限度保证被执行人房屋主体结构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阻碍到执行现场施工的一切杂物清除完毕。执行法官随即进行现场实地测量,法警进行协助,最终确定砌墙的位置。随后,执行干警组织工人有序砌墙。
下午3时许,砌墙完毕,执行法官顺利将房屋交付申请人使用,该案在多部门的共同配合下执行完毕。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植军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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