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两次仍拒执 骨灰级“老赖”被判刑 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旁听,庭审震慑作用大
容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和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旁听宣判。
本报容县讯 银行交易流水账高达80万余元,却拖欠5万余元欠款20年之久。历经两次司法拘留,仍对法院生效判决置之不理,对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书视而不见,具有履行能力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2月14日,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关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关某某与钟某某安装工程费用纠纷一案,容县人民法院于1997年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约定关某某于1998年12月30日前付清工程装修款及逾期违约金共计64300元给钟某某。因关某某未按约定期限给付工程费用,钟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通过多种执行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1999年裁定将关某某的财产予以扣押并进行拍卖;2001年,因关某某仍不履行义务,对关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2007年,再次对关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2012年12月至2016年2月,司法扣划关某某在银行的存款。经司法拍卖及司法拘留、司法扣划,得款11543元给钟某某,关某某尚欠52757元没有履行。2010年至2018年,关某某在容县分别经营了两间米粉厂,为了逃避执行,关某某将两间米粉厂的法定代表人分别登记为其妻子和儿子。2009年至2015年,关某某在邮政银行、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等不同银行账户均有大量的资金往来,交易流水高达80多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关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当天,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及其他案件的十余名被执行人旁听宣判。法官还向被执行人讲解关于拒执罪的法律规定,向他们说明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者可依法采取的措施。不少曾经态度强硬的被执行人受到极大的震慑,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标的共计34万元;另有十来名被执行人当场写下还款计划,涉案标的达359万元。(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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