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出事故 买了保险照样赔
未取得小车驾驶证就开车上路,结果出事故撞伤人,保险公司垫付了2万多元赔偿款后,将司机起诉到法院要求归还保险赔偿款。近日,容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这起保险追偿案。
2017年1月22日,刘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与苏某发生碰撞,造成苏某受伤、车辆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后,苏某起诉刘某与保险公司至容县法院。容县法院依法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苏某20068.6元。保险公司垫付了赔偿款后,因刘某未及时将垫付款归还,保险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归还保险赔偿款。
日前,容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对该案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告知被告刘某,无证驾驶或酒驾、毒驾等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也是帮垫付,最终肇事者还是要将赔偿款归还给保险公司。并告知不归还或不按时归还的法律后果,如记入失信黑名单,以后办理信用卡、买房、买车,乘坐飞机、高铁等都会受到限制。
法官的一番释法工作,最终让刘某主动偿还保险公司垫付的赔偿款。在此,法官提醒,文明驾驶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无证驾驶或者酒驾、毒驾,否则后果自负,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记者陈梅通讯员莫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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