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房脚手架招贼 两户人家失窃 这贼还通过撬窗、溜门等入室盗窃多起,目前被容县警方抓获
攀爬脚手架、撬窗、溜门……这贼入室盗窃作案14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近日,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抓获该名犯罪嫌疑人,破获此系列入室盗窃案。
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1月份,容县公安局共接到了6起在石寨镇和容州镇发生的入室盗窃案报警。其中,2017年12月15日晚上,石寨镇合柳村的扈某某家被人入室盗窃了16100多元现金;次日凌晨,扈某某的一个邻居李某某家也遭遇失窃,被盗走苹果平板电脑、手机、学习机各1台及若干外币。
刑侦大队民警展开调查发现,这些案件发生在傍晚到凌晨时段,作案地点为小区顶楼居民住宅或在建楼楼房旁边的民居。经研究,民警认为这些案件为同一人所为,并进行了并案侦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容州镇的何某某。
经深入调查,民警获悉何某某租住在容州镇某居民小区,但不知道具体在几号楼几号房。为免打草惊蛇,民警在该小区进行了一个多星期的蹲守,于2018年1月23日在何某某租屋的楼下成功将其抓获。
何某某供述,由于家庭开支大,缺钱用,他便萌生了盗窃的歪念。自2017年9月份,他开始实施盗窃,白天就寻找目标,傍晚至凌晨就动手,在容州镇和石寨镇采用攀爬脚手架、撬窗、溜门等手段入室盗窃作案共14起,盗得电脑、手机、现金等,涉案价值10余万元。其中,石寨镇合柳村扈某某和李某某家失窃,均是他通过攀爬旁边在建房屋的脚手架进入室内实施盗窃所致。由于何某某摆摊从事手机贴膜工作,其将盗得的手机放在摊档摆卖。
根据何某某的供述,民警在他的出租屋内追缴回手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及平板电脑2台等赃物以及若干外币。
目前,何某某已被容县公安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广大群众离家外出前,切记关好门窗,特别是旁边有在建房屋的,即使夜间家中有人,也一定要注意随手关好门窗,不要因为怕麻烦,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此外,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通讯员梁梦佳覃婉辰记者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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