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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谈恋爱半年汇三万多 “心上人”却是朋友冒充的 这个一见钟情的故事结局很糟心,微信交友涉及金钱要当心

玉林晚报 2018-02-01 12:00 大字

朋友聚会上,他对一90后姑娘一见钟情。

为与姑娘互加微信聊天,他费了好些周折,最终从一个曾与姑娘共事过的朋友覃某手中获得微信号。后来微信聊了大半年,他庆幸自己与姑娘关系变得亲密时,悲剧来了:一直与他在微信上聊天并借钱的,不是姑娘本人,而是提供微信号给他的朋友!

这样的剧情堪比电视剧。前阵子,容县法院一审判决涉案的覃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人民币3万元。

“心上人”微信借钱,他半年汇出了3万多

覃某现年30岁。她与90后姑娘小美(化名)曾是同事。小美离职后,两人一直保持联系。

2016年10月的一天,覃某与小美一起去参加朋友聚会。覃某把小美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刘某认识。刘某对长相清纯的小美一见钟情,想与小美互加微信聊天,但小美对年长自己几岁的刘某并无兴趣,没有答应他的请求。

随后的时间里,刘某几次询问小美的微信号未果,万般着急的他想到了介绍人覃某,希望覃某可以提供小美的微信号给他。

一开始,覃某并没有答应刘某的请求,但刘某三番五次追问,覃某感觉不耐烦,为了打发刘某,覃某就把自己的一个微信小号给了刘某,并说这个就是小美的微信号。刘某收到覃某发来的微信号后如获至宝,马上就把这个微信号添加为自己的好友。

成为“好友”后,刘某就在微信上与“小美”聊天。没过多久,“小美”就频频在微信上向刘某要钱。要钱理由五花八门:自己要去旅游,要购买手机和照相机,身体不好要看病,和前男友在一起时花的钱需要归还,有时还说自己母亲要做手术。

刘某为了讨心上人“小美”的欢心,对她的说法深信不疑,毫不犹豫地在微信上转账给“小美”,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短短半年时间,刘某就通过微信转账或红包的方式给“小美”转了人民币3万多元。

“心上人”原是朋友冒充,他将朋友扭送派出所

时间一晃过了大半年,正当刘某庆幸自己与“小美”的关系更加亲密时,刘某与小美的一个共同朋友张某找到刘某,问他有没有在微信上借钱给“小美”,刘某说有,张某就说刘某被骗了,小美并没有向刘某借钱。刘某如遭晴天霹雳,马上向张某要了小美的电话,与小美联系,小美说自己并没有向刘某借过钱。刘某怀疑是覃某在微信上冒充小美骗钱,2017年5月11日,他通过朋友把覃某、小美约出来当面对质,覃某否认自己在微信上冒充他人骗钱的事实,被刘某带到派出所。在铁证面前,覃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覃某花钱大手大脚,经济上时常捉襟见肘,她看到刘某对小美的示好,便产生了冒充小美向刘某要钱的念头,实施诈骗得来的钱全部被她挥霍一空,而小美从头到尾都不知情。

日前,容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覃某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在微信上发生金钱往来时,应保持警惕

微信交友聊天、消费已成为很多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微信作为网络通信工具,存在虚拟性和不真实性,但微信中的好友基本都是熟人,很容易让人信任,这也引起了不法分子的注意,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尽量通过手机号或现场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添加好友;在微信上发生金钱往来时,应保持相对的警惕性,如果遇到好友在微信上提出借钱或者索要手机验证码等要求时,一定要注意识别对方身份,谨防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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