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庭审进社区

玉林日报 2017-12-14 00:00 大字

本报容县讯“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12月7日,由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尤力主审的被告人林某犯盗窃一案在容县厢南社区公开开庭并当庭作出宣判,该社区居民在家门口真实体验到了法院审理案件的全过程。

庭审结束后,尤力院长开展了一场法律讲堂,结合所审判的案件,详细释明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向社区居民零距离普法,并讲授了防盗、防骗知识,提高社区居民警惕意识、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以后自己首先要遵纪守法,不能有违法行为,更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自己受到损失。法院这样的活动开展得好,我要为法院点个赞!”社区居民为法院送上门的这堂生动的法制课纷纷点赞。

(陈正品 梁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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