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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盖房钱被人深夜入室偷光 容县警方10余天破案,抓获团伙成员5名

南国今报 2017-10-09 18:53 大字

今报容县讯(记者吕海锋)9月20日,容县发生一起特大入室盗窃案,报案人声称被盗30多万元。10月1日,容县警方侦破此案,抓获团伙成员5人。

据了解,9月20日下午,容县石头镇村民黄某回到家时,发现家里有被盗窃的痕迹。黄某在报警时称,家中被盗走的现金有30多万元。

黄某是一名屠夫,长期从事宰杀生猪业。据其介绍,这笔积蓄他放在家里的一个木柜内,准备盖新房子用,不料却被人偷了个精光。

事情发生后,容县公安局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追踪,最终将嫌疑人锁定为该镇的邹某成(男,26岁)和陈某冠(男,25岁),以及与他们有密切联系的李某成(男,28岁,容县人)、蔡某镜(男,28岁,贵港市人)、蔡某金(男,25岁,贵港市人)。10月1日,专案组兵分三路,将5名嫌疑人悉数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成在广东打工时,结识有盗窃前科的蔡某镜和蔡某金两兄弟,三人打算寻找目标盗窃,一拍即合。于是,李某成便找到了曾经的工友陈某冠,而陈某冠与邹某成在一个厂内打工。5个人臭味相投,决定合伙干一单大的。

据了解,自今年9月以来,该团伙在容州镇盗窃作案数起,但“收获”甚微。由于受害者黄某和邹某成是邻村人,邹某成平时留意到黄某有把钱存放在家里的习惯。于是,这5人便决定把黄某家当成作案目标。

确定新目标后,9月20日凌晨,李某成开着一辆摩托车送蔡某镜、蔡某金两兄弟来到黄某家附近。随后,蔡某镜、蔡某金趁着夜色爬窗进入到黄某家中,撬开木柜的锁,轻松地把柜里的现金“打包”走人。据5人供述,他们将盗来的现金分赃后,分别用于购买手机、摩托车,去高级洗浴、娱乐场所消费以及打赏网红。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民警现已追缴回犯罪嫌疑人用赃款购买的摩托车1辆、手机4部以及现金1.8万元,案件的深挖和赃物的追缴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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